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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农计[2008]49号 苏财农[2008]57号
关于下达2008年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指南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)农林(农业、林牧渔业、畜牧水产)局、财政局: 为加快我省农产品质量建设步伐,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现将2008年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下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资金的使用范围 (一)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项目; (二)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项目; (三)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获证和标识奖励; (四)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经费。 二、资金补助对象及标准 1.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项目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、农产品批发市场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,开展“产地准出、市场准入”质量控制。省支持的重点是蔬菜、畜禽产品。要求蔬菜规模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或保护地种植面积达到 0.5万亩以上;畜产品规模养殖生猪年出栏量达到5000头以上、肉禽年出栏量达到10万羽以上。 (1)建立田间生产档案记录制度,有基地环境、投入品使用、田间管理等相关信息资料,并连续登记半年以上,严格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,产品上市前通过质量安全速测; (2)加强“三品”基地建设,开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,建立农产品“身份证”制度,实行农产品编码和产品标签管理,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认证; (3)重视品牌建设,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、地理标志、产品商标等途径,促进农产品标准化加工和流通,积极培育连锁、专卖等现代营销业态。 计划安排40个项目,每县(市)限报1个。 2.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项目 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,重点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创建活动,探索我省农产品质量建设发展模式、管理机制,增强县级政府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识和监管责任。建设要求详见省农林厅《关于印发〈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评价指标〉〈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验收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农市[2007]22号)。 计划安排7个项目,项目由各县(市)人民政府申报,每市各报1个县(市),2007年已承担此项目的市不再申报。 3.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获证和标识奖励 无公害农产品证每个补助0.7万元,绿色食品证每个补助1万元,有机农产品证每个补助1.3万元,三种补助中均含1000元用于相应农产品标识的推广和使用经费。补助对象为国家权威机构正式对外公告的初级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,重点奖励“三品”带动示范基地的企业,同一企业获同一证书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。全年计划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50个、绿色食品350个、有机农产品100个。 4.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经费 (1)例行监测补助。全年按月分别对蔬菜农药、畜产品中“瘦肉精”残留开展定量定点例行监测工作进行补助。全年共检测蔬菜和畜产品样品各6240个,检测数据汇总、分析,疑似样品复检,由省农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。 (2)监督抽检补助。重点对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、名牌农产品、进京产品和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以及季节性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。全年计划抽检样品2000个。 补助对象为省内有资质、符合条件、受主管部门委托,承担检测任务的农产品检测机构。 三、申报要求及补助条件 1.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,由各市、县(市)根据项目指南组织申报。请各省辖市将项目申报书汇总后于2008年5月16日前报省农林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四份、省财政厅农业处一份。项目申报格式统一使用《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》,并根据申报说明要求附相关证明或补充材料。各地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,并请通过江苏农业网(http://www.jsagri.gov.cn)“项目申报”栏目(标准文本可通过此栏目下载),登陆“省农林厅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系统”进行网络申报,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,省里一律不予受理。 2.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获证奖励补助经费,由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办公室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供年度获证文件后进行补助;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经费补助,根据省农林厅下达的监测任务,并提供抽检工作完成证明,经省财政部门核实后补助。 联系人:孙翔、黄挺;电话:025-86263603、86263714;电子信箱:sunx@jsagri.gov.cn。
二○○八年四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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