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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首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苏农市[2008]2号
各市农林(农业、林牧渔业、畜牧水产)局: 为了强化县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的监管意识和监管责任,2007年我省开始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,专题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会议,省领导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。根据《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验收办法》(苏农市[2007]22号),1月8-9日我厅组织专家对200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进行了考核评审。根据专家组考核评审结果,经研究决定公布海门等6个县(市)为首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。现就进一步做好示范县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巩固创建成果。根据确定的“十九条”标准和“五个示范”的要求,从产地环境、生产档案、包装标识、市场准入、例行监测、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入手,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,真正能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。各示范县要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考核评审意见,巩固创建成果,主攻薄弱环节,建立长效机制。各市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县的监督指导,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。 二、加强监督管理。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管理,我厅将从2008年开始对示范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。对监测结果不符要求的将予以警告并要求查找原因、迅速整改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力,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县实行一票否决,取消示范县称号。 三、发挥示范作用。各示范县要认真总结经验,结合自身实际,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为整体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建设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做法。 各示范县在工作中有何问题与建议,请与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孙翔,联系电话:025-86263603(可传真)。 附件:首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名单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
附件: 首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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