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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贯彻好落实好《特别规定》 ——我厅召开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学习座谈会
8月22日,我厅召开贯彻实施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学习座谈会,厅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。与会代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就如何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。王明祥副厅长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。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理解《特别规定》对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。首先,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,是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,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,对提高政府公信力、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。其次,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,是打造农产品品牌、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,通过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提升我省农产品的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,促进现代农业建设。第三,贯彻落实《特别规定》是履行法律职责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,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,向产前、产中、产后全程监管转变;从以行政推动为主,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,真正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。 会议强调了《特别规定》明确的农业部门工作职责,重点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处罚、执法手段、监管责任、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进行加强。《特别规定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进一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,改变了目前相关处罚力度较弱的现状;《特别规定》进一步强化了执法手段,赋予了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制止、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时可以现场检查、查封、扣押相关资料以及农业投入品、工具、设备,乃至查封生产经营场所等必要的权力;《特别规定》严格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,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,触犯刑律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王明祥副厅长要求厅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《特别规定》的各项内容,结合农业部和省委、省政府的相关部署,以此为契机,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,认真履行职责,切实转变职能,整体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。一是加强宣传培训。要求厅各业务部门加强学习和研讨,深刻领会《特别规定》的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。动员各级农业部门,面向生产经营者和全社会开展宣传活动,做好宣传普及工作。二是突出工作重点。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,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。结合本部门实际,提出贯彻实施意见,真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条线业务工作之中,同步考虑,同步落实。三是开展专项执法。根据农业部专项执法、专项整治和省政府专项整治的统一安排,本着“突出重点、先易后难、扩大影响、务求实效”的原则,今年下半年集中力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,形成执法声势,确保取得实效。(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供稿) (来源:农林工作简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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